近日,麗江市公安局發(fā)布《關于依法收繳管制刀具嚴厲打擊涉管制刀具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明確管制刀具定義、禁止行為、銷售規(guī)范、舉報獎勵及處罰措施,旨在強化管制刀具管控,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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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10:54 上傳
關于依法收繳管制刀具嚴厲打擊涉管制刀具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
為進一步強化管制刀具管控,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廣泛動員人民群眾舉報涉及管制刀具違法犯罪線索,嚴厲打擊查處非法制造、銷售、攜帶管制刀具違法犯罪活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通告如下:
一、管制刀具主要包括:
(一)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刀尖。
(二)三棱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三)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和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
(四)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五)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制造、銷售、運輸、攜帶、寄遞管制刀具。
三、非法制造、銷售、攜帶管制刀具的,公安機關一律予以收繳,并依法處理。
四、禁止公民個人擅自攜帶管制刀具進入下列場所:
(一)車站、碼頭、機場;
(二)政府機關、企事業(yè)單位;
(三)幼兒園、學校、醫(yī)院;
(四)商場、集貿市場、賓館、飯店、影劇院、展覽場館、體育場館、燒烤夜市、大型活動舉辦場所;
(五)網(wǎng)吧、游戲廳、KTV、酒吧、洗浴等娛樂服務場所;
(六)廣場、公園、風景游覽區(qū);
(七)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八)其他公共場所或人員密集場所。
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以上場所,依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刀具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以上場所,危及公共安全,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銷售管制刀具的單位、企業(yè),應當具有獨立、固定的經(jīng)營場所,采取封閉柜式銷售,并對銷售過程進行視頻監(jiān)控。銷售管制刀具時,應當查驗購買人身份證件,并如實登記購買人姓名、證件號碼、購買時間以及購買管制刀具種類、數(shù)量、打碼編號、用途等信息。禁止向行為異常、精神異常及未成年人出售管制刀具,發(fā)現(xiàn)行為異常、精神異常人員購買管制刀具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六、從事機械加工、餐飲、肉類、水果銷售等生產、工作需要使用管制刀具的,應當在經(jīng)營場所內使用,并妥善保管刀具,不得隨意出借、轉借刀具。非因生產、工作需要持有管制刀具的,主動上交公安機關。
七、各單位、企業(yè)、團體及個人應當向職工、群眾宣傳本通告,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管制刀具的收繳工作。每位公民都有義務舉報和協(xié)助公安機關查處涉及管制刀具的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縱容違法犯罪人員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依法從嚴懲處。
八、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主動向公安機關上交管制刀具的,依法減輕或不予處罰,逾期不上交管制刀具而被查獲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舉報電話:110
麗江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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