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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發(fā)布了《云南省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旨在加強云南省小型客運船舶的運輸管理,規(guī)范運輸經營行為,維護水路客運市場秩序和安全。該辦法適用于本省通航水域內的小型客運船舶的運輸經營活動及其監(jiān)督管理。 根據辦法,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工作,并依法對小型客運船舶水路運輸經營活動實施監(jiān)督管理。各級水路運輸管理部門在開展監(jiān)督管理工作時,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原則。 經營者在開展經營活動時應遵守法律、法規(guī),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從事普通旅客運輸的經營者需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取得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船舶營業(yè)運輸證,同時應根據核定的經營范圍和航線從事經營活動。從事鄉(xiāng)鎮(zhèn)客渡船經營的個體經營者,自有運力不得超過100客位,應根據取得的許可證和營業(yè)證,從事農村渡運活動,不得從事普通旅客運輸。但鼓勵農村鄉(xiāng)鎮(zhèn)客渡船個體經營者通過公司化經營,取得相應許可證后,可以從事普通客運和農村客渡運。 辦法還規(guī)定了經營者應當落實安全運營責任,建立安全運營制度,配備合格船員,執(zhí)行船舶維護和保養(yǎng)制度,辦理相關保險,并配備碼頭、??奎c設施。經營者還要遵守航行規(guī)范,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優(yōu)質的服務,并嚴禁超載、嚴禁乘客攜帶危險品上船。 對于嚴重影響航行安全的惡劣天氣情況,經營者應根據氣象預警或相關部門要求停止運營,并及時告知乘客。 各級水路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將加強對小型客運船舶運輸資質和經營行為的監(jiān)督檢查,并定期核查經營者的安全運營條件。 該辦法明確規(guī)定了年度核查、報送統(tǒng)計信息等具體要求,同時說明不適用于與外界不通航的公園、封閉風景區(qū)內從事水上游樂活動的船舶。 該辦法自正式施行之日起生效。公眾可以通過傳真、電子郵箱和郵寄信件等方式向云南省交通運輸廳提出修改意見建議,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 |
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公開征求意見《云南省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旨在加強云南省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規(guī)范小型客運船舶的運輸經營行為,維護水路客運市場秩序,保障水路客運安全。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公眾可以通過傳真、電子郵箱和郵寄信件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根據辦法的主要內容,小型客運船舶包括鄉(xiāng)鎮(zhèn)客渡運船舶和載客在12人以下的從事經營性旅客運輸的船舶??h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工作,依法對小型客運船舶水路運輸經營活動實施監(jiān)督管理。經營者應遵守法律法規(guī),誠實守信、公平競爭;配備具備相應適任證書和培訓合格證明的船員;執(zhí)行船舶維護和保養(yǎng)制度,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承運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配備碼頭、停靠點設施;遵守運輸規(guī)定,提供安全、便捷、優(yōu)質的服務,嚴禁超載;建立安全運營責任制和安全運營規(guī)章制度,確保運營安全;根據氣象預警停止運營并告知乘客。 水路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小型客運船舶運輸資質和經營行為的監(jiān)督檢查,并定期核查經營者的安全運營條件。州(市)水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小型客船運輸企業(yè)(船舶)年度核查,并將核查情況報告省級水路運輸行政管理部門。 具體細節(jié)請參考《云南省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完整內容。 如果您有修改意見或建議,可以通過傳真、電子郵箱或郵寄信件方式提交給云南省交通運輸廳航務處,請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辦法(試行)修改意見”。 聯系方式如下: - 傳真:0871-65309791 - 電子郵箱:jtthwc@qq.com - 郵寄地址:昆明市環(huán)城西路1號云南省交通運輸廳航務處,郵寄信件請注明“云南省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辦法(試行)修改意見” 謝謝大家的關注和支持! |
根據《云南省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該辦法的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有關單位、行業(yè)協會和個人可以通過傳真、電子郵箱或郵寄信件的方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為:昆明市環(huán)城西路1號云南省交通運輸廳航務處,郵編650224,電話:0871-65309791,郵箱:jtthwc@qq.com。同時,該辦法規(guī)定了小型客運船舶的管理范圍、運輸許可證的申請和使用要求、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安全運營要求等內容。經營者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配備合格船員,確保船舶安全,提供優(yōu)質服務,并按要求報送運營統(tǒng)計信息和參加年度核查。水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并定期檢查經營者的安全運營條件。辦法自實施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