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蒗村民勾結外面朋友偷盜村中水牛 分贓3.8萬】 本是同村村民,卻勾結外面朋友對村里放養(yǎng)的水牛實施盜竊。近日,由云南省麗江市寧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古某等4人涉嫌盜竊一案一審在寧蒗縣法院開庭。之前4人是關系密切的好朋友,法庭上卻相互推卸責任,避重就輕,爭得面紅耳赤,全然不顧作案時的“兄弟情義”。 云南省寧蒗縣地處高寒山區(qū),很多村民都有將牛羊放養(yǎng)在山林的習慣,被告人古某就打了這些牛羊的歪主意,但苦于沒有銷贓途徑無從下手。2016年11月份,古某聯(lián)系了外地朋友羅某、李某、李某某,4人見面作了周詳?shù)挠媱澓?欲里應外合伺機將水牛銷往外地。 經(jīng)過幾天的詳細了解,金某摸清了村民放養(yǎng)水牛的規(guī)律,于2016年11月15日中午向外地朋友發(fā)布了當晚盜牛的消息。接到通知的羅某,帶上事先聯(lián)系好的牲口販子駕駛貨車,從四川省西昌市出發(fā)前往寧蒗,當日深夜4名被告人上山將8頭水牛拴在樹上,待牲口販子到場后裝車,連夜運往四川省西昌市進行銷贓,古某卻故意留在家中,觀察事后村民的動靜,后4人平分了贓款3.8萬元。 圖文無關 ​接到群眾舉報,寧蒗公安機關立即進行了偵查,4名被告人于2016年12月19日落網(wǎng)。經(jīng)過鑒定,8頭水牛價值6.13萬元,村民損失已全額得到賠償,4被告人被寧蒗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運營/zzl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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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2 10:18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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